大家好,我是滇池书声,云南自考网的编辑。作为一名边工作边自考的分享者,我对自学考试的相关流程和材料准备有着深刻的了解。今天,我要为大家详细解读《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试行)》,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毕业证的办理。这份清单详细列出了办理毕业证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免考手续、转档介绍信、成绩单、毕业证书复印件等。通过阅读这篇文章,相信大家会对毕业证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更清晰的认识。
2、每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须由考生本人核实信息并签字确认,表中所有内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3、《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不得涂改;
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中的课程类型中,要与实际相对应,属于校考的请按校考课程导入系统,属于免考的请按免考课程导入系统,属于论文的请按论文代码导入系统,属于实践课程的请按实践课程导入系统。统考成绩和转考成绩由省考试院按规定导入系统。
二、有免考课程的,提交办理免考手续的纸质材料。免考办理及材料:
(一)证书免考办理所需材料:
1、免考登记表1份,填写规范,信息真实有效,免考课程名称需与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一致,免考登记表上“在校同名课程名称”处填写证书名称等级、成绩等相关信息。
2、免考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复印件由各助学单位审核人审核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复印件由各助学单位审核人审核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签字盖章。
(二)各助学点专科学生政治公共课免考办理所需材料:
1、免考登记表1份,填写规范,信息真实有效,免考课程名称需与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一致,免考登记表上“在校同名课程名称”处填写专科段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等级等相关信息,不得随意变更课程名称。
2、专科段成绩单原件1份,成绩单由专科段所在院校教务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未加盖学校教务处章不能办理免考,成绩单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各助学单位核实,考试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复印件由各助学单位审核人审核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签字盖章。
(三)同层次、同名称、同学分免考所需材料:
1、免考登记表1份,填写规范,信息真实有效,免考课程名称需与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一致,在校同名课程填写原同等学历层次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等级等相关信息,不得随意变更课程名称。
2、原同等学历层次成绩单原件1份,成绩单由原同等学历层次所在院校教务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未加盖学校教务处章不能办理免考,成绩单真实性和有效性由各助学单位核实,考试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复印件由各助学单位审核人审核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签字盖章。
(四)自考专、本同名、同学分课程免考所需材料:
1、免考登记表1份,填写规范,信息真实有效,免考课程名称需与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一致,在校同名课程填写自考专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等级等相关信息,不得随意变更课程名称。
2、自考专科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证书复印件由各助学单位审核人审核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签字盖章。
三、2016年前有成绩转档情况的,提交转档介绍信。
四、论文答辩成绩单、实践(实习、实验)课程成绩单、学分互认成绩单
专业计划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提交论文答辩成绩单1份、实践(实习、实验)课程成绩单1份,有学分互认课程的,提交学分互认成绩单1份,实践(实习、实验)课程成绩单和学分互认成绩单可以共用一份,但需标注课程类型。凡论文答辩成绩单、学分互认成绩单、实践(实习、实验)课程成绩单都必须加盖主考院校公章,加盖其他印章的不予受理。
五、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复印件须与原件比对,经核实后由申报确认点盖章并签字,毕业证原件由申报确认点审验后退还给考生,不得将原件装入考生档案送
省招考院,以防毕业证原件丢失。
六、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七、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提交情况说明,由各助学单位核实后盖章。
八、2017年以前取得合格成绩的须提交单科合格证。单科合格证丢失的考生须提交情况说明,由各助学单位核实后盖章。
九、考生更名的情况。毕业证上的名字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名字不一致的考生,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说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个人。更改名字未经过公安派出所批准的无效。
十、申报确认点、审核点必须在考生签字确认过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盖章。
十一、考生在办证系统中上传照片时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要求: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相片背景为浅兰色,大小不超过1M,格式为jpg),保证照片清晰,因所上传的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故因考生照片问题而导致毕业证书上照片不清晰、模糊等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的管理。申报确认点发给考生毕业证时,同时要发给考生1份《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不能只发给考生毕业证。3张《毕业生审批登记表》由省招考院、主考院校或申报审核点、考生各持一张。如果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丢失,按国家规定不再补办,但可以有以下弥补办法: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考生可写申请或情况说明交申报审核点(主考院校),审核点(主考院校)将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盖章即可。如果审核点(主考院校)将留存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由审核点(主考院校)指派专人到省招考院查询、复印,凡由助学单位毕业的情况,档案查询复印只对审核点(主考院校),不对考生个人,请各助学单位、审核点(主考院校)妥善保管考生档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严禁伪造。如果发现伪造证明材料者,即取消办证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假毕业证书,当地招考机构应立即没收交省招考院,省招考院鉴定后作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给当地招考机构执行。情况严重的,须报当地公安、纪检部门查处。
感谢大家阅读这篇文章,希望我为大家提供的《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材料清单(试行)》解读能够帮助到大家。在办理毕业证的过程中,请大家务必按照清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办理过程顺利。如果大家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随时在云南自考网留言咨询,我会尽力为大家解答。祝大家顺利毕业,前程似锦!再次感谢大家的阅读,我是滇池书声,我们下期再见!
成功的道路并不拥挤,因为坚持下去的人很少!加油,自考生!